降半旗由来
这一礼节,起源于英国,至今已有三百多年。公元一六一二年,有艘英国船「哈兹伊斯号」在搜寻一条海上轨道时,船长被北美洲海岸的爱斯基摩人所害。在返航时,船员们以降半旗的方式向死者志哀。久而久之,以降半旗来表示哀悼便成为一种国际惯例,且一直沿袭至今。
国旗法规定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,“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,可以下半旗志哀。”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》
第十四条 下列人士逝世,下半旗志哀:
(一)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、国务院总理、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;
(二)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;
(三)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;
(四)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。
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,可以下半旗志哀。
依照本条第一款(三)、(四)项和第二款的规定下半旗,由国务院决定。
依照本条规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,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。
降半旗仪式
所谓降半旗,并不是将国旗降至旗杆的一半处,也不是直接把国旗升至旗杆的一半处,而是先将国旗升至旗杆顶,然后再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三分之一处。降半旗是一个国家行为,一般是在某些重要人士逝世或重大不幸事件、严重自然灾害发生时来表达全国人民的哀思和悼念。
5月19日凌晨4点56分,北京天安门广场下半旗沉痛哀悼在汶川特大地震中的遇难者。
国务院于2008年5月18日发布公告宣布,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从2008年5月19日起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。
5月19日凌晨2点18分
凌晨2点18分,记者拨通了天安门管委会值班室的电话,据负责人表示,今天凌晨4点56分,天安门广场的国旗将按照国旗法规定下半旗。该负责人还介绍,按照程序,国旗将首先伴着国歌徐徐升至杆顶,然后开始降旗,国旗将降到旗杆的三分之一处停止。同时根据国务院的公告,5月20日和5月21日两天也将连续两天降半旗,对灾区遇难同胞表示哀悼,20日、21日的升旗时间分别是4点55分和4点54分。
5月19日凌晨3点38分
记者赶到天安门广场,加入群众观看升国旗的队伍,很多人都是昨天收看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节目,获悉国务院关于哀悼日降半旗的消息后,特意赶来观看升国旗的,表示当国旗降下来的时候,会为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的同胞表示哀悼和缅怀!更祝福灾区的人民早日重建家园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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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本词条提交于2007-01-24 20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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